【春城时评】仅退款不退货,这样的羊毛不能薅
开屏新闻2024-06-20 10:20

今年的“618”大促,各电商平台无不力争优化服务体验促消费,并纷纷修改售后服务规则,将“仅退款”作为“标配”,即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向商家发起“不退货仅退款”的申请,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顺畅的退款服务。但“仅退款不退货”的羊毛能随便薅吗?(据6月19日《中国消费者报》)

“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仅退款”等规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这样的规则不应被滥用。以“仅退款不退货”为例,据律师表示,所谓“仅退款”,通常是买家未收到货或拒绝收货,所以不存在退货问题,只需直接退款,并不是说买家可以在收到货物后不退货物仅退款。买家申请“仅退款”又未将商品退还给商家是一种失信行为。

媒体报道过一个相关案例:买家曾某某买一块手机内置电池花了40多元,以电池不耐用为由申请退款,拿到退款后,他却没退货。这下卖家不干了,跨越千里维权,将曾某某起诉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释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曾某某表示愿意支付相应对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而这并非孤案。

消费者应该增强依法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如果消费者退款而不退货,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利用“仅退款”机制漏洞牟利,消费者难逃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命运。

经营者也应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从相关案例来看,面对消费者恶意薅羊毛行为,有的商家无奈接受,也有商家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维权。而后者,显然值得称道。商家应在与消费者沟通协商过程中保留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协商无果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物并赔偿损失,而这也是净化电商环境的有益之举。

同时,电商平台当负起责任。应该说,“仅退款”机制如果被滥用,是对商业环境的破坏。基于此,电商平台当积极作为,例如,建立更加完善的规则和流程,加强对“仅退款”服务的监管,提供快速申诉、投诉通道和处理机制,避免消费者滥用规则。也应该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提升商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

总之,“仅退款”这样的羊毛不能薅。信任机制需要多方共同打造,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唯有依法诚信行事,才是对电商环境的最好守护。此外,遏制恶意薅羊毛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也应有所作为,诚如此前有专家表示,对于有明显证据能证明是滥用“仅退款”机制的消费者,可以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将相关数据共享给平台。此举措未尝不可行。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特约评论员 杨玉龙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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