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优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昆明市住建局回复→
开屏新闻2024-07-03 11:54

7月2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回复网友关于“优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留言时表示,目前结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供需调研情况,昆明市城镇户籍是申请条件之一,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需调整相关政策。

日前,一名网友在该留言板留言称,昆明市最新出台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须拥有昆明市户口。该网友来自曲靖,虽然在昆明读了4年的大学、毕业后又在昆明工作了8年,目前一直在昆明租房住。由于没有昆明户口,不符合申请条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优化申请条件,让像他这样在昆明工作生活多年,但并非昆明户籍的人也能有机会申请保障性住房。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表示,《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昆明市结合2024年5000套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以及2023年11月进行的住房供需调研情况,经认真研究,目前,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包括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昆明市城镇户籍工薪收入群体(含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其中人才群体不设户口限制。已经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可以腾退原政策性住房后再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针对该网友提出的问题,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需结合本地区人口住房需求情况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展情况,目前结合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需调研情况,暂时将昆明市城镇户籍作为申请条件之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表示,将积极听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该网友提出的意见会被认真收集汇总,下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将按需调整相关政策。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蓝灏

一审 孙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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